特寧紅

To Be Or Not To Be

【APH】开到荼蘼 ︱苏英

欠的一篇短篇。

他人视角。


亲爱的後篇:  斯科特视角

崽的後篇

文章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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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科特蛮横丶自我丶固执。

斯科特温柔丶坚强丶孤独。



斯科特死於癌症 —— 毕竟他菸抽得凶丶酒也不要命的喝,能活到三十好几已经是个奇迹。


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很鲜明,毕竟他的红发让人心有馀悸,而瞳孔的颜色却几乎凋零,那种绿太过沈重,带着叫人心碎的忧郁,明明人声嘈杂他却恍若身处他境,彷佛被屏蔽在寂静的阴惨世界踽踽独行,格格不入使这男人更加吸引人,他大可勾勾手指让女人买单,却选择用发寒的嗓音让她们滚。

他一看就是个有故事的人,也是,来到这间连招牌也没有的小店我相信都是命中注定。 

我还来不及上前招待,他就自己点了支纯饮的威士忌,显然不想和人有过多的交集,我不由自主地盯着他瞧,看他仰起头灌酒,看他抽着廉价的烟,看他对擅自攀谈的人的不客气。 他是个好看的男人,画面赏心悦目,有许多人也在打量,想必他也习惯这样的注视,甚至视之无物,我看到他回应女孩媚眼的目光,犀利的毫不留情,让人无地自容。我想被这样的男人爱上会很幸褔也会很痛苦,我猜他敢爱敢恨,猜他对待爱人不是天堂就是地狱。


我猜惹上他的人一生都不得安宁。


老板在打烊前叮咛我让客人离开,我有些发难。

我走近他,看着他将白烟缓缓吐出。

我已经不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,却在此时意识到自己不再柔滑的肌肤和肮脏的裙摆,我是如此的平凡丑陋。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出乎意料开始讲述自己,他提起自己的名字,用自嘲的声音说是从荒凉的高地流浪而来。苏格兰人的脾气我略有耳闻,他们不像南部人以绅士自豪,他们甚至以鄙视英格兰人的态度为傲。

他显然不是个爱笑的男人,但笑起来真的很迷人,眼尾勾勒出细细的摺纹,他的腔调夹杂着浓浓的鼻音,他对我和对其他人明显不一样,他抬起手放在我的额头,温度真实的不可思议,他笑着对我说:“妳的眼睛像他。”

曾有不少人赞美过我的眼睛,而它们早就被摧残的混沌不堪,我知道他真的醉了。

他站起身,眼里都是我的倒影,一个应该年轻却了无生气的女子,脸颊因为他的靠近而泛红。

有些人我穷极一生也等不起,他们太昂贵丶太奢侈,犯贱了才会想要追求,毕竟本来没有交集的平行线,却因天外画来的一笔而出了错。直到今日,我还在想,究竟那个带着菸草的吻是不是梦。

斯科特身上带着我熟悉的味道,他的肩膀让人安心觉得踏实,我知道若是再年轻个七八岁,我肯定会把自己的心给他,爱的刻骨铭心爱的死心踏地爱的卑微至极,可惜这块心肉早就被挖空了,恰恰好,这个男人不会属於我,我顶多也只会憧憬他的剪影,我们的气息很相近,都对人生萎靡绝望。

一个早就没有未来的酒吧女和一个活在过去的流浪者,汲取零点的温暖,这挺悲哀的,人只要知道世上还有和自己处境差不多的人就会窃喜,姑且称之为同病相怜。


我对他说你一定很爱一个人。许久没有过的深夜让我很疲惫,声音也变得乾哑,他在床上不算温柔,却也不是粗鲁,他注视我的眼睛溢满了情绪,疯狂的叫人窒息,我想他在极力克制什麽,他不小心地粗暴是因为一个人,他不小心地温柔也是因为一个人,所以他始终不肯给我第二个吻。

他哼了一声,也像是叹息。 我重复一遍,"你很爱一个人,而且爱了很久。"

我以为他不会理我,毕竟男人有绝对的资格薄情,他索取我,我被满足,这很公平。

"我很恨一个人。而且恨了很久。"他把嗓子压得很低,低到我辨别不出任何含意。



斯科特走的时候留了一张纸条,写了谢谢,和一句对不起。

他其实不需留给我讯息,也不用说谢谢,更不需要感到抱歉,他可以成为一场幻觉,我喜欢他,像喜欢冰冷的冬阳和枯萎的玫瑰。

斯科特找我的次数不频繁,但每次都会留宿,起初带着女人会喜欢的耳环珠宝,我跟他说我宁可他带些三明治或乾粮,他说就算转卖也能挣到一些钱,我笑了起来,我不需要富贵也不需要珠宝,我的人生不值得被装饰,我懂得怎麽虚掷光阴丶也懂得怎麽在贫脊中存活,我不拿不属於我的东西。


我们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。


有时我们躺在床上什麽都不做,只背对着对方,听着彼此浅浅的呼吸,在黑暗里我们距离很近,也离相爱很近,他对我燃烧的热情只有在酒吧见面的那一晚,这麽说也不准确,他只是在一瞬间把我误认为一个他想看到的人。

租借的公寓有个小阳台,他问能不能种些花?我躺在床上看他,月光把男人的背影拉得很长,延伸到我的脚边,我伸出手想抓住却徒劳无功,兴许是得不到答案,他带着疑问的眼神回头,我才说,“你可以试试。但我从没养活过任何东西。”


他怎会是个喜欢种花的男人呢?


我没问他年纪丶也没问他的过去和未来,但人与人之间不能太过安静,那让人容易被爱情蛊惑。尽管这有点残忍,我仍希望他能和我讲讲他恨的那个人。

他讲起他的声音很轻,说他才十岁就学他跑出去刺青,说他好好的资优生却硬是要打架闹事,说他心花怒放的时候会喊他一声哥,有情绪时就会冷言冷语,说他从不让人安心,说他也不尊敬兄长,说是个不懂礼貌的英格兰人,说以前他还曾唱摇篮曲安抚他,长大後那小子就翻脸不认帐,他们差了八岁,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模糊,他以为自己讨厌这个把爱因斯坦奉为偶像的男孩,讨厌他特意跑来房间炫耀般的念着短诗,他常常对他恶言相向,他说他根本还没长大就变得野蛮自大,他以为自己讨厌他,可是那个男孩在十八岁时却吻了自己。末了还伸手碰了碰我的头发,说那时候的他比我小一点,表情更困惑。


“他可能只有喝醉的时候特别坦承,但还是十分欠扁,笑着跑来问我一句,斯科特,你渴望我吗?疯子才会理他,对不对。”


人多少都会光阴浪费,也会无病呻吟,把青春的愚蠢视为年少轻狂,我想这个男孩是不是也有一头红色的头发,他的眼睛是不是也这样让人着迷。


“我们以前曾经扮演很多戏码,那小子热爱莎士比亚。”

他转头对我说,“你知道,读过书的人都不健康。”


“以前我还会配合他,记得我们玩骑士与城堡,我对他说,拾起那把剑,或者接受我。”

”他说,如果我把剑指向你,不是我死就是你活。那时他才十岁。”

斯科特嗤笑了一声,“然後这个小疯子就变成了个满脸假笑的绅士。”



斯科特对我很特别,比起一夜情人而言他更像兄长,曾将唇贴在我额头,惋惜地说,“越美丽的东西我越碰不得。”

他曾问我他是不是没有耐性的人,我倒觉得没有,他很理性,对女人而言过於理性了,只有在提到情人时他才会有情绪波动,他会变得暴躁易怒,他的灵魂只能被那个人点燃。

我们的交流很快地变得平乏无味,我却依旧感激他给了我一场梦幻的旅行,他甚至会在早晨寻找一朵带着露水的玫瑰花,这很浪漫,足以让我有感动的错觉。

我喜欢看他睡着的样子,这时候他不那麽锐利,眉头会舒展一些,疲惫了许多也沧桑了不少,有时喝的多了会喃喃念着我听不懂的话,他会用很浓的腔调唱歌,嘴角淡淡地上扬。他不会把爱挂在嘴边也不会流泪,他不会忏悔也不在乎幸福。我对他说你再继续藏着腋着,总有一天要把自己憋死。

斯科特喝了一口酒,说他的眼泪早就留在老妈的子宫,跟着羊水一起流失殆尽。



他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,一次比一次憔悴,我们最後的见面是在深冬的午後,他一进门味道就扑鼻而来,菸酒相和,很是呛人,他喝多了,眼睛都是红的,像是燃烧的烈酒。

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怎麽了,就看到一个少年把门踢开,他很漂亮,皮肤白皙,五官细致,一头与斯科特截然不同的金发,眼瞳的绿淡了些,还多了反折的水光。他看起来怒气冲冲,却抿着嘴沈默,他瞥见我的时候闪过了不知所措,那个表情有点寂寞丶有点痛苦丶有点骄傲也有点脆弱。

斯科特唇角的笑明明温暖,却没有感情,他们不像情人也不像兄弟,对视的眼神中凶狠而渴望,怕是再近一步就会彼此瓦解,对我而言他们的爱恨可能都是假的,悲哀倒可能是真的。我想起骑士与城堡的故事,那时诉说者的语气平淡柔软,看不出一点点对峙的血腥和张扬。

他们猝不及方的接吻,斯科特把男孩压在墙壁上的样子是我从没看过的失控,像是要把对方彻底撕碎吞噬,那种狂热令我害怕丶却又深情得令我嫉妒,他带来的玫瑰还握在手里,未去除的刺扎入两人相握的手心,鲜血流得怵目惊心。



我捂着嘴跑到屋外,把这一生积存的眼泪都献给他们锈蚀的爱情。


回来时他们都不在了,桌上放着一张留下的支票,留下的纸条有些幽默,说他很抱歉,但真的穷得只剩下钱了。



斯科特没再和我联络,他久违的音讯和一叠水电的帐单放在一块,我下班後才安静地拆开它,有些惊讶自己对这个男人的无悲无喜。



斯科特的葬礼和他爱的人的婚礼办在同一天,我有些错愕,同时也觉得理所当然,他们寄与我的信风格相似,款式和文字都很简单,颜色苍白平淡,一时之间竟让我分辨不出哪个更像是喜讯哪个更像是噩耗。

我拿着一直都没用到的支票去买了件黑色礼服和数不清的玫瑰,鲜红的丶白色的丶黄色的丶黑色的,把他们毫无章法地洒在下葬的墓园,还慷慨的装饰了别人的棺冢。来的人没几个,冷清的排场中我感到自己的特别,我难得的感到了骄傲,只因成了他少数受邀的宾客。

我在墓园坐了许久,把对这个男人的印象一点一滴的回忆,说着他曾告诉我的故事,我说嘿斯科特,你的爱人要结婚了?还看在你的面子上特地给我发了一张请帖。你说我该和他说什麽? 他很沈默也很安静,我知道他永远不会给我答案。

赶到婚礼时早已是尾声,我一进门就看到斯科特的爱人,他容貌依旧完美,他的骄傲自大和睨人的眼光都是无懈可击,他的新娘子很美,两人站在一起登对美好。然而新郎看起来没有那麽快乐,他的微笑很温柔却让我心碎,这让我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斯科特,我猜爱上他的人一生都不得安宁。



我身穿全黑的小礼服,拾起了侍者端来的酒,与他举杯对望。


我很骄傲,我是他们婚礼与葬礼的见证人。


敬那个很特别却不再重要的男人。


F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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